各区、县、高等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各区、县团教工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展现当代中国青少年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促进国际青少年的沟通和交流,共青团中央宣传部、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和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组委会决定于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期间联合举办“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本次活动作品征集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到2006年10月31日截止。在此期间,希望全市各系统团组织将作品征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安排相应部门、机构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青少年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征集和推荐优秀作品。作品征集说明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35周岁(含)以下的青少年,海外华人华侨子弟。为增进国际青少年相互学习与交流,也欢迎35周岁以下的各国(地区)青少年参与此次活动。参加人员的年龄以2006年10月为时间标准。 二、参评内容 参加展评的作品将按青年组、少儿组两大评选组别评选。 1.参评作品范围: 理解、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品; 描绘、歌颂中国山川风物作品; 描绘、理解奥运作品; 描绘生活情趣作品; 其它内容健康作品。 2.参评作品类别: 诗歌类:格律诗、现代诗、儿歌等; 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等; 绘画类: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儿童画、漫画等; 摄影类:彩色作品、黑白作品。 三、奖项设立 分别在青年组和少儿组内,按照各参评作品类别,每个评选类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个人奖项。 为表彰成绩优秀的团体参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特等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牌,其他奖项颁发证书。 参与此次展评活动人员,将有机会参加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或奥林匹克青年营的其他活动。 拟选拔部分优秀作品和青少年代表参加国(境)内外巡展和交流活动。 四、活动进度 1.作品征集于2006年11月1日前截止。 2.作品评选于2006年12月1日前结束。 3.2007年1月,举办颁奖和在京展评活动。出版《获奖作品集》。 4.2007年1月至5月,举行在内地、港澳台地区和国际交流、巡展。 五、投稿方式 各系统团组织可将征集作品投稿至“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全国活动组织委员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邮政编码:100016。 联系人:柏素青 电 话:010-64644752 传 真:010-64625369 电子邮箱:lovelychina@126.com 网络查询:www.21jobs.cn 共青团北京市委 200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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